集固(危)废处置资源利用和环保工程治理于一体
电 话:0769-22296701
手 机:139-0269-1751
地 址: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社区
贵路1号联纵大厦1208室
环保“三同时”验收程序
1、建设单位向监督管理科提交有关验收材料;
2、监督管理科审核有关资料,并到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;
3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监测,出具验收监测报告;
4、监督管理科组织市环保局有关科室人员进行现场验收;
5、由监督管理科科长、主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,监督管理科签发验收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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